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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法典视阈下环境权法典化的正当性
常丽霞; 胡琳
2023-02-21
发表期刊广东化工
ISSN1007-1865
卷号50期号:04页码:157-159
摘要环境权是环境法典的权利基石,环境权被纳入环境法典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求。在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应当厘清环境权的基本内涵,证成环境权法典化的正当性。公民、国家和单位享有环境权利,同时国家还享有环境权力。环境权法典化是环境法学人在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要面对的关键议题。环境权理论存在争议并不影响环境权法典化。环境权法典化已经具备宪法依据,一旦通过环境法典将环境权确认为法律权利,环境司法改革也将获益。
关键词环境权 环境法典 法典化 环境司法 环境审判专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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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s://ir.lut.edu.cn/handle/2XXMBERH/161440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法学院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常丽霞,胡琳. 论环境法典视阈下环境权法典化的正当性[J]. 广东化工,2023,50(04):157-159.
APA 常丽霞,&胡琳.(2023).论环境法典视阈下环境权法典化的正当性.广东化工,50(04),157-159.
MLA 常丽霞,et al."论环境法典视阈下环境权法典化的正当性".广东化工 50.04(2023):15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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