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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危机视阈下西北地区再生水回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项目编号CLS(2015)D143
吕志祥
项目类别一般项目
项目来源重点专项
项目等级省部级项目
2015-07-01
结束日期2016-07
简介

项目“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等理念为依据并结合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探析再生水回用的法律保障机制,旨在加强我国及其西北地区水资源的管理,实现水的循环利用,对于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形成乃至生态文明的建设具有重大的实际应用价值。同时,本项目区别于以往单一的研究视角,不简单关注再生水回用的技术、再生水回用的可行性以及再生水回用的立法,而是运用多种手段,着眼于再生水回用法律制度从设立到推广、运行的全过程,其研究更为全面、具体。本项目的研究将进一步明确再生水作为资源的地位,有利于再生水回用成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重要理念,并推动再生水回用法律制度成为我国水资源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构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西北地区 再生水回用 法律保障机制
学科领域法学
学科门类法学
项目所属计划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
资助机构中国法学会
主持机构中国法学会
项目经费0万元(鉴定为优秀后资助3万元)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项目
条目标识符https://ir.lut.edu.cn/handle/2XXMBERH/110566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吕志祥.水危机视阈下西北地区再生水回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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