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 |
| 欧俊 ; 张王铭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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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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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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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2096-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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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21期号:03页码:44-55 |
摘要 | 生态环境本身需要得到救济这一共识,正在转化为我们的制度设计行动。有限度的责任以及严格的责任构成,是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特点,欧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可以给我们提供启发。中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建构,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以及生态环境法制体系上的复杂性,抓住特定行为规制这个关键。政府、社会和私人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责任,需要进行合理地区分和界定,避免政府或社会责任的私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有限度,责任的建构要充分运用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关注责任构成要件的明晰化、多元主体参与和赔偿方式的科学合理设置。 |
关键词 | 生态环境损害
欧盟环境责任指令
特定行为规制
责任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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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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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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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 D922.68;D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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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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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s://ir.lut.edu.cn/handle/2XXMBERH/16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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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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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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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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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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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欧俊,张王铭微. 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J].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21(03):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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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欧俊,&张王铭微.(2023).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1(03),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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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欧俊,et al."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1.03(2023):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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